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》時間效力的若干規(guī)定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》時間效力的若干規(guī)定
發(fā)布日期:2026-04-27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
最高人民法院
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〉時間效力的若干規(guī)定》已于2026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74次會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最高人民法院

2026年4月27日

法釋〔2026〕8號
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》時間效力的若干規(guī)定

(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74次會議通過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)

為正確適用2025年10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》,就人民法院審理海事糾紛案件有關適用海商法時間效力的問題,作出如下規(guī)定。

第一條海商法施行后的法律事實引起的海事糾紛案件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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